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

TMC與台灣DRAM產業

近來,台灣政府為了兩兆雙星中,其中一大兆的DRAM產業十足傷透了腦筋,要紓困也好不紓困也罷,停留在猶疑不決的決策空擺下,先撈起即將滅頂的茂德,好讓整個台灣DRAM產業得以鬆口氣,接著成立了TMC誓言解決台灣DRAM產業生態的問題,但直至目前為止,種種媒體上的報導,卻給人不甚明確的答案?!雖筆者非為決策者,也不是什麼產業分析專家,不過就觀察整個產業脈動,提出一些個人對TMC的淺見。

一、先問TMC的目的

由媒體可知,無論TMC要從國庫中拿出300億也好、700億也罷,在政府財政日趨拮据的狀況下,到底可以給台灣DRAM產業多大的幫助?國外大廠又何所圖?只是看在台灣政府願意出錢的分上,向台灣廠商靠攏些,好得到台灣的紓困與政府背書的信用,取得未來競爭的機會與量產的基地?!這些簡單的道理人人皆懂,卻也讓台灣政府陷入長考,要救產業卻只落入國外大廠的附庸,還是眼巴巴的看著培植已久的產業倒閉,員工流離失所、貸款銀行呆帳連連甚至面臨倒閉?讓社會去平攤這些社會損失?
至此,越來越難得知TMC真正目的到底為何?若只是暫時幫助業者脫離現況的困頓,到可不必成立一家公司整合資源?若是為了整合國內產業資源,那具體的作法跟方案又是如何?此筆者設想成立公司的目的可能有幾個目的:1. 整合國內研發資源,降低國外技術倚賴程度 2. 均衡產業發展生態,導正業者心態 3. 藉機調整產業結構,讓產業健全發展 4. 穩定產業信心,避免骨牌效應。

二、TMC該是什麼樣的一間公司


TMC有可能以幾種方式存在:1. 控股公司、2. 整併產業後的單一企業、3. 自成一家公司,伺機接手倒閉業者 4. 類投資基金公司,入股或購債現有公司。就目前媒體訊息顯示,宣明智先生有可能採取3.1.方案進行產業再造。若以失敗機會而言,採取2.方案恐怕是最大的,而採取4.方案又有可能肉包子打狗,不停得將資金挹注至無底的黑洞,採取31方案或許是風險與控制較易達成的方案。但方案31皆是對產業完全有益嗎?

方案3自成一家公司,可完全不接受DRAM業者大筆的負債,並打著台灣政府靠山的名號,與國外大廠談判,以紓困或借貸優惠的條件,購買或取得國外大廠的關鍵IP(智慧財產權)使用權。一開始定位公司為IP移轉或是IP研發公司,有點類似智原、創意兩家公司的概念,再伺機接手撐不下去業者的晶圓廠,成為一家完全技術、生產自主的DRAM廠。或是成為類似工研院的法人機構,先掌握技術自主後,再以授權的方式幫助各家公司深耕技術,脫離現境。

另外,或許可成立為一家控股公司,如大聯大公司的經營模式,讓各家獨自運作,但共建R&D、產能分享、市場區隔、價格機制等溝通、互利平台,形成一股強大的陣營勢力,得以與韓國大廠陣營競爭。但各家利益考量不一,控股公司最適規模亦不宜過多廠商加入,且由誰主導更是控股公司成敗的關鍵,若無法有效化解歧見,成形機會亦不大。

無論TMC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,台灣若不能趁此良機重新定省產業定位,還繼續往技術殖民、產業殖民的老路走,再多的金錢及紓困,也換不回納稅人白花花的鈔票...。

三、歧見難解:3+4=0?

雖然有許多方案可以選擇,但依照目前現況看來,TMC要發揮多大整合的效應,筆者始終抱持著存疑的態度。無論是爾必達、力晶的四合一方案,或南科、美光的三合一方案,甚至是七合一的方案,在各家業者各懷鬼胎下,即便是勉強撮合也難逃因理念、價值觀不一而分崩瓦解。在此饑迫的時期,可見各家業者仍是歧見難解,且在產業發展的歷史中各種恩恩怨怨,亦非一日可解,昔日兵戎相見的敵人,真可放下一切屈於人下嗎?就勢而言,筆者認為最後應成兩派,一為南科、美光聯軍,二為TMC加上爾必達集團研發團隊,茂德與力晶若無意或無力進行研發投入,政府可介入協調銀行團,以破產保護的方式,漸進式地讓體質不佳的企業退場,再協調其他半導體廠商收購資產與設備,以不至讓投入的資本無用。
以現況而言,論資本與研發應屬南科集團最為優勢,若台塑集團有稱霸產業的企圖,應趁此機入股美光甚至併購其標準型DRAM部門。力晶與茂德陣營,若不脫代工與大量生產本色,不能先斷尾求生、固本培元,讓這樣的公司退出市場,對台灣DRAM產業及半導體產業可有正面的影響。而TMC的角色正是扮演最終清理者的角色,除了致力於研發外,重新將這些資產整理再利用,將可省卻大量的重置資源。

四、DRAM產業的質變

DRAM產業是半導體產業中相當奇特的子產業,高度的標準化與集中化、明顯的景氣波動、快速變化的價格、難以預測的需求、技術與成本直接連接,以及寡佔的賽局競場,皆是該產業奇特之處。台灣廠商素來以大量資本投入、以大量生產降低固定成本攤銷,加上與國外大廠技術聯盟的方式,以快速量產來攻城掠地。而韓國大廠在投入12吋晶圓廠一決雌雄的同時,更加積極投入研發,以降低相對單位變動成本的方式,直接降低了生產的成本,亦不需大量生產以增加庫存壓力,好整以暇得應戰,甚至在台灣廠商快活不下去時,直接把價錢殺到見骨!!
創新、研發之於電子產業重要性不言而喻,望TMC能讓台灣DRAM產業質變,關掉幾間工廠,輔導大量優良的工程師再進修,以建立強大的研發部隊,不論是溝槽式或堆疊式的技術,跳脫被殖民者長久以來的奴性,發展屬於台灣自己的技術與IP庫,即便陣痛期會衍生許多其他的問題,也會讓許多人生不如死,若此讓台灣DRAM產業有機會質變,忍痛為之或許長痛不如短痛,問題總有機會解決。

五、小結

台灣DRAM產業乃至於台灣電子產業,若只是為人作嫁,為國外大廠所殖民,不能走出自己的路,這樣的慘劇應不會結束。韓國雖是台灣一大競爭對手,不過卻值得敬佩,勇敢走自己的路,打出自己的品牌,甚至主導產業!!看看韓國,想想台灣,或許改變的同時,將拱手讓出大半市場,但市場沒有決定的贏家與輸家,整兵待戰仍有力挽頹勢的機會!!

2 則留言:

  1. 本人很同意你對DRAM整併的以上看法今天[02-29]爾必達申請破產報紙登出當初〔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昨(28)日感慨地說,原本成立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(TIMC),台日合作是「雙贏」,現在失去整合契機變「雙輸」,當時阻撓的人,現在如何面對國人?
    〕感覺尹好像神一樣 但是當初給我的感覺 根本就是好像只是要拿國家的錢去為那些各別公司解套 宣先生也沒提什麼做法只是喊喊而已.....宣先生如果有guts真的認為他的做法可行的話 他就個人也出資一半一起做啊 為什麼要全部政府出錢 我相信他出個幾百億都沒問題..how do you think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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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Sorry, 這麼晚回您。雖然工作已與電子產業無關,不過僅就個人淺見發表。筆者以為無論誰接管TMC都會面臨一樣的問題。沒有任何人可以說服台灣幾大DRAM廠,政府與其扮演整合者角色,倒不如向日本一樣,讓無法生存的樣者,如爾必達一樣破產保護!政府的選票包袱太大了,沒有像德、韓、日政府一樣,讓產業自然的洗牌。台灣缺乏的是合理公平的競爭,我想南科集團應該是非常的不平吧。這種寡佔的競爭模式,已經可預知一定是資源消耗與軍備競賽戰,要的是有一方先倒下,台灣部份業者雖然已經面臨債務危機,但在就業與產業保護下,公股的銀行團做出許多讓步,使得部份業者無法順利退出市場,我想若清除掉一些該退出市場的業者,讓資源得以用資本主義的模式整合,或許會比政府出面組TMC好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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