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先問TMC的目的
由媒體可知,無論TMC要從國庫中拿出300億也好、700億也罷,在政府財政日趨拮据的狀況下,到底可以給台灣DRAM產業多大的幫助?國外大廠又何所圖?只是看在台灣政府願意出錢的分上,向台灣廠商靠攏些,好得到台灣的紓困與政府背書的信用,取得未來競爭的機會與量產的基地?!這些簡單的道理人人皆懂,卻也讓台灣政府陷入長考,要救產業卻只落入國外大廠的附庸,還是眼巴巴的看著培植已久的產業倒閉,員工流離失所、貸款銀行呆帳連連甚至面臨倒閉?讓社會去平攤這些社會損失?
至此,越來越難得知TMC真正目的到底為何?若只是暫時幫助業者脫離現況的困頓,到可不必成立一家公司整合資源?若是為了整合國內產業資源,那具體的作法跟方案又是如何?此筆者設想成立公司的目的可能有幾個目的:1. 整合國內研發資源,降低國外技術倚賴程度 2. 均衡產業發展生態,導正業者心態 3. 藉機調整產業結構,讓產業健全發展 4. 穩定產業信心,避免骨牌效應。
二、TMC該是什麼樣的一間公司
TMC有可能以幾種方式存在:1. 控股公司、2. 整併產業後的單一企業、3. 自成一家公司,伺機接手倒閉業者 4. 類投資基金公司,入股或購債現有公司。就目前媒體訊息顯示,宣明智先生有可能採取3.或1.方案進行產業再造。若以失敗機會而言,採取2.方案恐怕是最大的,而採取4.方案又有可能肉包子打狗,不停得將資金挹注至無底的黑洞,採取3或1方案或許是風險與控制較易達成的方案。但方案3或1皆是對產業完全有益嗎?
方案3自成一家公司,可完全不接受DRAM業者大筆的負債,並打著台灣政府靠山的名號,與國外大廠談判,以紓困或借貸優惠的條件,購買或取得國外大廠的關鍵IP(智慧財產權)使用權。一開始定位公司為IP移轉或是IP研發公司,有點類似智原、創意兩家公司的概念,再伺機接手撐不下去業者的晶圓廠,成為一家完全技術、生產自主的DRAM廠。或是成為類似工研院的法人機構,先掌握技術自主後,再以授權的方式幫助各家公司深耕技術,脫離現境。
另外,或許可成立為一家控股公司,如大聯大公司的經營模式,讓各家獨自運作,但共建R&D、產能分享、市場區隔、價格機制等溝通、互利平台,形成一股強大的陣營勢力,得以與韓國大廠陣營競爭。但各家利益考量不一,控股公司最適規模亦不宜過多廠商加入,且由誰主導更是控股公司成敗的關鍵,若無法有效化解歧見,成形機會亦不大。
無論TMC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,台灣若不能趁此良機重新定省產業定位,還繼續往技術殖民、產業殖民的老路走,再多的金錢及紓困,也換不回納稅人白花花的鈔票...。以現況而言,論資本與研發應屬南科集團最為優勢,若台塑集團有稱霸產業的企圖,應趁此機入股美光甚至併購其標準型DRAM部門。力晶與茂德陣營,若不脫代工與大量生產本色,不能先斷尾求生、固本培元,讓這樣的公司退出市場,對台灣DRAM產業及半導體產業可有正面的影響。而TMC的角色正是扮演最終清理者的角色,除了致力於研發外,重新將這些資產整理再利用,將可省卻大量的重置資源。